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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吟:坚定信心 狠抓落实 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7-05-17 来源:国家能源局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一)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为主体的综合协调体系逐步完善。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组织召开了四次领导小组会议,一些重大问题都经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了40多名各省(区、市)信息联络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开辟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专栏,并编发信息简报100多期。建立例会制度,分别在贵阳、南昌、呼和浩特召开了瓦斯办主任座谈会。27个省(区、市)都成立了以省级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从2006年开始,建立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考核体系,对重点地区煤矿瓦斯事故和抽采利用情况实行季度考核通报。

(二)建设煤矿瓦斯防治“民生工程”的氛围日益浓厚。2005年、2006年,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科技部分别在安徽淮南、山西晋城召开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黄菊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分别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推广了淮南、晋城等地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新理念、新经验、新技术、新工艺。2007年4月20日,召开了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华建敏国务委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三)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向科学化、理性化发展。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我们立即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并发布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点。今年初,以四部委文件联合下发。

(四)各地区加快瓦斯抽采利用的愿望更加迫切。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采取了不少新举措。重庆市通过注重管理、强化技术、加快利用三管齐下,强力推进先抽后采,力争完成国家下达的今年瓦斯抽采量达到3.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2.3亿立方米。内蒙古与所属有关盟市签订了控制瓦斯事故和抽采利用责任状,江西安排了1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瓦斯抽采和利用,河南成立了省级煤层气专业化抽采公司。另外,陕西省充实煤炭行业管理力量,组织开展对小煤矿技术服务,建立了煤矿安全研究院组织技术攻关,宁夏实施瓦斯事故“零目标”考核,吉林制定了《瓦斯治理实施细则》等。

(五)各煤炭企业的先进理念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经过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正确的瓦斯防治理念,并在煤炭企业得到确立。如“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煤矿瓦斯防治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利用”,要“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系统是基础,抽采是重点,防突是关键,监控是保障”等先进理念,正渗透到各个层面。煤炭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技术改造,确保安全生产。2006年,丰城矿务局煤炭产量280多万吨,瓦斯抽采纯量4029万立方米,创建局49年以来的最高纪录。

(六)有利于煤矿瓦斯防治的政策体系已经建立。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我们向国务院上报了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议。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正式印发。这个文件明确了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指导方针,提出了16条意见,涉及到从瓦斯勘查、抽采到输送、利用等各个环节,既有鼓励支持政策,也有约束处罚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和完善相应政策,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主要政策措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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