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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宝副主任在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9-02-11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四)切实加强现场监管。2008年,部分地区重大事故多发,不少是该关未关的小煤矿、死灰复燃的小煤矿非法违规生产造成瓦斯事故。这说明有些地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力度不够,现场监管不力。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瓦斯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搞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杜绝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加强对本地区煤矿的日常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重大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煤矿生产。同时,督促煤矿企业健全责任体系,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完善有关制度和监管,全方位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五)切实推进地面煤层气开发。2008年,我们印发了《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这两个地区煤层气资源丰富,勘探程度较高,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重点区块进入规模化、商业化开发,力争建成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示范区。同时,加快配套的管道建设,2009年建成山西端氏-河南博爱第一条跨省煤层气专用管道、端氏-沁水的西气东输连接线。规划的其它管线,有条件的也要有序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同志们,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一年,做好能源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加倍努力,深入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煤矿安全形势好转,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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