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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4-08-21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了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全国范围内12398(含12398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定期公布能源监管机构对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现将20147月份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20147月,能源监管机构共收到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有效信息2985件,环比增长41.67%

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180件,占有效信息的6.03%,环比增加30件;举报9件,占有效信息的0.30%,环比减少4件;咨询2636件,占有效信息的88.31%,环比增加778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160件,占有效信息的5.36%,环比增加74件。

按反映渠道分类,12398电话2921件,传真16件,电子邮件31件,信函5件,来访9件,媒体信息3件。(20147月收到有效信息情况见表一)

 

表一 20147月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单位:件

反映渠道

投诉

举报

咨询

其他

小计

12398电话

146

6

2610

159

2921

   

9

0

7

0

16

电子邮件

16

1

14

0

31

  

2

1

1

1

5

   访

5

1

3

0

9

媒体信息

2

0

1

0

3

  

180

9

2636

160

2985

 

(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47月收到的189件投诉举报中的188件进行了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99.47%;不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1件不予受理,占投诉举报量的0.53%

2014731日,7份受理的投诉举报办理完毕103件,占7份投诉举报受理量的54.79%;未办结85件结转20148月办理,占7月份受理量的45.21%

(三)业务分类情况

20147收到的2985件有效信息中,供电服务1926件,成本价格和收费99件,市场准入147件,电力安全102件,电力交易4件,输电服务4件,其他事项703件。

20147收到的189件投诉举报中,供电服务方面151件,受理150件,占受理量的79.79%;电力安全方面17件,受理17,占受理量的9.04%;市场准入方面5件,受理5件,占受理量的2.66%;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5件,受理5件,占受理量的2.66%;电力交易方面2件,受理2件,占受理量的1.06%;其他事项方面9件,受理9件,占受理量的4.79%。(20147月有效信息按业务分类情况见表二)

 

表二  20147月有效信息按业务分类情况

单位:件

业务类别

投诉

举报

受理

占受理量

 

咨询

其他

小计

电力安全

17

0

17

9.04%

85

0

102

市场准入

2

3

5

2.66%

142

0

147

成本价格和收费

5

0

5

2.66%

93

1

99

电力交易

1

1

2

1.06%

1

1

4

供电服务

149

2

150

79.79%

1775

0

1926

输电服务

0

0

0

0.00%

0

4

4

其他事项

6

3

9

4.79%

540

154

703

  

180

9

188

100.00%

2636

160

2985

(四)区域分布情况

20147月,从能源监管机构收到的12398电力监管有效信息来看,河南、贵州、安徽、广东、河北排在全国前5位;从投诉举报数量来看,广东、福建、江苏、安徽(陕西、广西并列)、山西(新疆并列)排在全国前5位。(20147月有效信息及投诉举报排名前5位省份情况见表三)

 

表三 20147月有效信息与投诉举报排名前5位省份情况

单位:件

排序

省份

有效信息

省份

投诉举报

1

河南

392

广东

52

2

贵州

286

福建

12

3

安徽

219

江苏

11

4

广东

207

安徽、陕西、广西

10

5

河北

190

山西、新疆

8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供电服务方面

一是部分地区受台风、雷雨等恶劣自然天气影响,造成供电设施损坏,抢修不及时,故障停电时间较长;二是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电网薄弱,供电能力不足,加之夏季天气炎热,用电需求增加,用电高峰时段电压偏低、频繁跳闸,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三是部分供电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较差,存在处理用户故障报修不及时、重复收取电费、违规催缴电费等问题;四是部分供电企业营业厅对外开放窗口少,影响用户办理业务等。

(二)成本价格和收费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对电价政策宣传不够,用户对照明、农灌等电价执行标准不清,引发电费收取方面的投诉;二是个别供电企业办理预存电费时,未及时开具收费票据;三是个别供电企业未将工商业和居民照明用电分开计量,统一执行工商业电价,损害用户利益;四是个别基层村民组织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搭车收费,个别出租房屋业主加价收费等。

(三)电力安全方面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与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部分供电企业电力设施缺乏日常维护,线路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个别施工企业违规作业,引发人身触电事故等。

(四)其他方面

一是个别供电企业未及时处理小水电上网线路设备故障,影响水电站机组正常并网发电;二是个别企业聘用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进网作业;三是个别地区农网改造工程未全部完成即停工;四是个别小区存在窃电行为等。

欢迎拨打国家能源局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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