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召开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矿安全问题,提出了瓦斯集中整治7项措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思路,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技改投入,推进科技攻关,加快瓦斯抽采和利用,促进了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但由于我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占一半,井工矿多,小煤矿多,近年来煤炭需求过旺加大了安全压力,加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了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2005年发生死亡百人以上瓦斯事故2起,煤尘事故1起,透水事故1起,死亡616人),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被遏制住,教训极其深刻,也说明防治煤矿瓦斯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和深入。 一、2005年煤矿瓦斯防治主要工作 (一)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充分发挥综合防治作用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为组长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为副组长单位,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国家开发银行9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是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3月17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奋斗目标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了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提出7项重点工作。6月8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要求抓好研究制订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优惠政策、加强信息交流等5项工作。二是指导和督促各地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27个省(区、市)都成立了以省级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和实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方案。三是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信息交流体系。建立了由27个省(区、市)40多名联络员组成的信息交流网络。创建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煤矿瓦斯防治”栏目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简报,定期发布煤矿瓦斯防治信息,全年编发了42期简报。 (二)组织召开全国性会议,营造煤矿瓦斯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浓厚氛围 一是,3月22日,发展改革委和安全监管总局在京联合召开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五项措施。二是,4月25—26日,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科技部在安徽省淮南市联合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井下现场等。三是,6月21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召开全国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2005年煤矿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工作目标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建立并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原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实现各矿井的联网,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要实现县(区)范围内联网。截止12月底,全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四是,10月26—27日,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煤矿安监局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中国国际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大会,近600名代表参加会议。其中,来自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波兰、南非等10个国家150余名外国代表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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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防治工作2005年总结和2006年安排
发布时间:20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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