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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52006年1-10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分析
发布时间:2006-12-05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三、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些煤矿盲目乐观、麻痹松懈,“三违”现象严重。

一些企业在只看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的情况,看不到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麻痹松懈,甚至隐患四伏熟视无睹,严重违章习以为常,“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绝大多数瓦斯事故都是由“三违”引起的,一些煤矿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电源,造成工作面无风,导致瓦斯积聚;瓦斯传感器布置不合理,管理维护跟不上,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工人违章放炮;不执行检身制度,工人在井下吸烟。在15起瓦斯爆炸事故中,有6起是由违章放炮引起的;有6起事故是由电器设备及电源线电火花引爆的,占事故总数的40%;有3起是由金属或金属矿物质撞击、吸烟等其他火花引起的,占事故总数的20%。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可靠。

在15起瓦斯爆炸事故中,有8起主要是由通风系统不合理引起瓦斯积聚,主要表现在:工作面风流短路、多次串联、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安装不符合要求;矿井巷道风流路线太长,巷道有效断面不够,通风阻力太大,造成通风不畅;通风设施不可靠,风门、风障、风桥、密闭等设施不符合要求;矿井通风能力不够,矿井总风量不足;独眼井开采或回采工作面行不成正常的全风压通风。如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通风系统存在严重缺陷,串联通风;以掘代采,掘进头多达10个,但局扇只有4台,掘进头微风或无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接口处的电缆绝缘损坏造成短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死亡32人。

(三)“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得不到贯彻落实。

发生特大以上瓦斯事故的乡镇煤矿都没有装备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能有效运行;在10起发生特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国有煤矿中,基本上安装了瓦斯抽放系统,但有些矿仅有临时抽放系统,抽放力度不够,抽放效果不好,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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