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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吟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2-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4、瓦斯抽采利用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去年8月下旬,国务院应急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山西、安徽等7省(市)瓦斯抽采利用情况进行调研,安排26个产煤省(区、市)进行了自查,瓦斯抽采利用政策落实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发电上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去年11月电价调整中,已安排落实了煤层气(瓦斯)发电上网加价政策,目前大部分省已执行到位。山西、江西、陕西、四川、宁夏等省区煤层气电厂所发电量已上网销售。二是财政补贴。下达了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资金总额2.32亿元,支持开发利用煤层气11.6亿立方米,山西、辽宁、安徽、重庆、宁夏等14个省(区、市)和中联煤层气公司等企业受益,有效调动了煤层气抽采企业的积极性。三是税费优惠。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费用1411万元,支持煤层气地质勘查。河北、辽宁、安徽等5省制定了相关措施,部分税费优惠措施落实到企业。四是煤炭、煤层气矿权重叠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开展了煤层气开发利用体制机制调研,已与国土资源部协商,形成了初步意见。针对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重叠问题,国土资源部积极协调,推进企业间建立合作开发机制,取得了重要进展,共核减影响煤矿生产的煤层气探矿权重叠面积3100平方公里,煤炭、煤层气企业通过衔接开发方案、签订合作协议,解决矿权重叠面积2000平方公里。目前,已有58个煤层气探矿权、面积3.8万平方公里已不再重叠,分别占煤层气探矿权个数的56%,总面积的67%。

5、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大中型煤矿和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了以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的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监管总局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资源整合、提升能力,以大管小、提高水平,明确责任、严格监管,对现有小煤矿淘汰关闭一批、资源整合扩能改造一批、大集团兼并重组一批,争取到今年底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山西省小煤矿整合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在去年底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先后两次召开经验交流会。颁布了新修订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了《煤矿安全规程》,特别是煤矿瓦斯防治的部分条款,进一步规范了煤矿企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标准,严格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

6、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加速。发布了山西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中石油公司在沁水盆地第一阶段樊庄区块建设,形成年产能6亿立方米。中石油端氏—沁水煤层气管道已接入“西气东输”管道。山西端氏—河南博爱煤层气管道今年上半年建成通气。中联煤层气公司潘庄和柿庄南区块枣园区开发建设方案,正在履行项目核准手续。坚持瓦斯抽采与利用并举。启动了全国重点煤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近期将正式发布。强力推行先抽后采,晋城、阳泉、淮南、松藻等矿区年瓦斯抽采量超过2亿立方米。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煤矿低浓度瓦斯输送和利用10项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低浓度瓦斯利用。目前,民用瓦斯用户超过87万户,瓦斯发电装机容量92万千瓦,以煤层气为燃料的汽车超过4000辆。启动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编制课题研究,目前已完成了6个调研课题初稿,规划编制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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