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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吟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 (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02-22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三)全面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基础工作

要坚持瓦斯防治,地质先行。加强瓦斯地质构造精细化控制,大区域研究瓦斯防治规律,规范瓦斯等级鉴定,督促企业开展瓦斯参数测定,编制瓦斯地质图,建立瓦斯地质资料库,构建安全生产地质保障体系。要坚持典型引导,实施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利用国债资金支持6-8个示范矿井的建设,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方案论证和技术指导。要完善煤矿设计规范,从设计源头综合考虑矿井生产能力、开拓布局、瓦斯地质灾害、安全系统可靠性和矿井综合抗灾能力。要制订强制性标准,推动企业简化生产系统,完善瓦斯防治系统,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井下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下井人数。要开展瓦斯防治标准化体系认证工作,国家能源局委托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从生产系统、安全系统、管理系统等方面,按照从根本上防治煤矿瓦斯事故的要求,制订出具体的认证标准,并负责认证工作的实施。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采取限产、停产整顿和关闭等强制措施。

(四)全面推进先抽后采技术措施的落实

去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好先抽后采措施的落实。我们必须把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督促企业执行到位。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抽采系统。煤层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满足规定的抽采时间要求,实现抽采达标。要把抽采达标煤量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指标,生产安排必须与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活动必须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凡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核定能力高于设计能力,没有做到抽采达标的,要退回到设计能力生产。要加强瓦斯超限管理,各省瓦斯办要安排对全省范围内煤矿近三年瓦斯超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对瓦斯超限频繁的矿井,要作为监管监察重点。各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要力争做到全省联网或分区域联网,加强瓦斯超限监控。瓦斯超限必须作为事故追查,查明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对瓦斯超限作业的,应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五)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

要把资源整合、新建、技改和瓦斯升级矿井作为重点,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继续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上半年,对各产煤省(区、市)开展小煤矿和大中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地落后专项整治措施。要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行为,去年很多事故都是超能力生产或小煤矿乱采滥挖造成的。对存在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掘代采、以采代探等非法开采活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关闭。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系统,提升装备水平,提高职工素质,全面落实好先抽后采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提升瓦斯防治水平。要研究制订加强煤矿企业负责人瓦斯防治责任的机制,促使企业领导人主动提升瓦斯防治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小煤矿关闭整顿和兼并重组

小煤矿一直是瓦斯事故的重灾区。去年,小煤矿产量约占三分之一,事故死亡人数占三分之二,始终是煤矿瓦斯防治的重点和难点。抓好小煤矿瓦斯防治,一是减少小煤矿数量。要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加快整顿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煤矿,到今年底,把小煤矿数量要控制在1万个以内。二是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煤矿兼并重组力度。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吸引瓦斯治理经验丰富的大型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对重组后的矿区进行整体规划,全面改造,实现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安全可靠性,提高生产力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瓦斯防治问题。重点要推进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七)进一步加大重特大瓦斯事故控制力度

各瓦斯办要组织专家,对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瓦斯事故进行分析,查找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实施矿井分类管理,由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牵头,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专家会诊活动,对高瓦斯矿区矿井进行评估论证,重新确定瓦斯重点监控矿井,并逐矿制订瓦斯治理方案,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改造、矿井新水平延深、非煤主体办矿等重点矿井的瓦斯监管,这些矿井瓦斯治理方案需经国家能源局委托的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充分咨询论证,并实施到位,方可组织生产。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培训工作,培训对象是重点监控企业的负责人,高瓦斯矿区所在地市分管领导,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小煤矿产权人和技术负责人,帮助他们提升瓦斯防治理念,提升管理素质和技术水平。

(八)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建设

随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煤矿瓦斯防治体系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有的省没有明确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不存在了;有的省瓦斯办因职能变化,依托单位进行了调整,对瓦斯办工作还不熟悉;有的省瓦斯防治和瓦斯抽采利用分设在不同部门,部门之间协调不顺。这些变化都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煤矿瓦斯防治是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必须有一个健全的体系作支撑。希望重新明确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设的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畅通;新承担瓦斯办职能的,要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发挥作用。

同志们,煤矿瓦斯防治是生命工程、民生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德江副总理的重要文章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再接再厉,全面做好2010年煤矿瓦斯防治各项工作,坚定不移地实现瓦斯基本治理阶段的各项目标,为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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